鄂合發【2015】27號
各市、州、縣供銷社,省社各出資企業、直屬單位,機關各處室: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決定》(中發〔2015〕11號)、《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關于加快推進電子商務發展的意見》(供銷經字〔2015〕1號)、《省人民政府關于大力推進電子商務發展的意見》(鄂政發〔2014〕2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省供銷社實際,現就加快推進全省供銷社系統電子商務發展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發展目標
到2020年,以村級綜合服務社為基礎的基層經營網點全面完成信息化改造,出資企業普遍推行電子商務應用,電商交易規模占全省系統銷售額的50%以上,構建起以裕農網平臺為支撐、縣級運營中心為主體、村級綜合服務社為終端、各類市場主體廣泛參與的全省供銷社系統電子商務經營服務體系。
二、實現路徑
發揮全省供銷社傳統產業、經營網點優勢,以農村電子商務、農產品電子商務和電子商務“裕農村”創建為重點,推廣“裕農網平臺+縣級運營中心+村級綜合服務社(網上交易、代理服務、助農金融服務)+各類市場經營主體”模式,著力構造具有湖北特色的“網上供銷社”。圍繞農村電子商務市場的開拓,試點先行,實施農村創業計劃和“千村千品”工程,創建一批農村電子商務示范縣、電子商務“裕農村”和農產品電子商務產業園區。
三、重點任務
(一)建好一個電商平臺。湖北供銷裕農電子商務公司是全省供銷社系統電子商務的運營商和服務商。全系統要以裕農網為基礎搭建一體化的電子商務平臺,并與全國供銷合作社電子商務平臺進行對接,實行線上線下全網打通、全網對接、全網運營。積極推進各市、縣電子商務公司、各類市場主體與裕農網進行產品和平臺的對接,提供集電子商務、數據處理、支付結算、品牌運作、產銷對接、項目融資、培訓引導于一體的開放、規范、互利的農產品全產業鏈綜合服務。著力加快技術研發、人才儲備和品牌營銷,申領支付牌照,完善電商功能,確保網絡安全。
(二)搭建一個縣級運營中心。縣級供銷社要充分發揮農村電子商務的主體作用,按照全國總社的“五個一”要求,搭建“四位一體(電商公司、電商協會、運營中心、中轉物流)”的電商運營構架。圍繞電子商務助力“農村創業工程”,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行業協會、農產品批發市場、農業經紀人等市場主體,通過裕農網電商平臺或借助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開展網上銷售。圍繞地方特色實施農產品“千村千品”工程,注重對本地特色網銷產品的開發和培育,加強對品牌基地的命名和宣傳,塑造品牌,培育“三品一標”(綠色、有機、無公害、地理標志)產品,逐步形成特色網銷產品聚集地和產業帶。培育發展一批電子商務“裕農村”,村級綜合服務社通過裕農網,實施公益性代理服務和建行裕農通普惠金融服務,引導和帶動村民應用裕農網電商平臺開展特色明顯、品種聚集、品牌突出、物流配套的網絡交易活動,力爭村民網商數量達到當地家庭戶數的10%以上、電子商務交易額達到1000萬以上,成為各地名優土特產進市場的重要推手。
(三)夯實一個服務終端。做好全省村級綜合服務社信息化改造和提檔升級,完善網上便民服務功能,規范經營服務、考核辦法和信用評價體系,實行在線管理。按照村級綜合服務社新的“四有”(即有公益性、經營性、電子商務、助農金融服務)標準,制定店面建設規范,承擔電商代購代售、快遞代收代發和農資商品需求信息、農副土特產品購銷信息、物流信息的收集、發布等終端功能。進一步整合資源,將村級綜合服務社與“農民辦事不出村”、網格化管理、“美麗鄉村”建設、“村村通客車”、農村養老、醫療和農村地區公共取送點建設對接,推進服務創新。
(四)推廣一張助農金融卡。以“裕龍卡”發行為抓手,全面推廣“建行裕農通”普惠金融服務。深化與建行合作,加快渠道擴張步伐,將試點成果迅速在全省范圍內復制推廣,把村級綜合服務社發展成為助農結算服務點。拓展服務功能,探索開展小額貸款、擔保、保險等農村金融業務,積極推廣、承接“供銷支農貸”、“裕農易貸”等農村信貸產品。順應移動互聯網發展趨勢,研究利用手機APP方式辦理金融業務。
(五)完善一套配送體系。推進全省新農村現代流通服務網絡工程升級提質,健全農資、農副產品、日用消費品、再生資源等經營網絡,加快形成連鎖化、規模化、品牌化經營服務新格局。加強與交通運輸、農業、商務、郵政等部門及其它主要快遞物流企業的合作,按照“統籌布局、資源互補、共同開發”的原則,合力推進農村物流基礎設施建設,逐步完善以縣級配送中心、鄉鎮物流中轉站、村級綜合服務社物流服務點三級物流節點為支撐的農村物流網絡體系,打通農村電商物流最后一公里。
(六)建立一個預警監測系統。建立農產品質量檢驗檢測和可追溯體系,推行農產品市場、農作物病蟲害和土壤環境的監測和預警。通過村級綜合服務社網點采集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農村消費品價格供求信息,進行大數據分析處理,形成和發布價格指數。利用村級綜合服務社信息化終端和全省一體化網絡體系,設立信息終端采集點和信息發布渠道,建立與全國聯網的全省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信息發布系統和預警機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社成立電子商務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農村流通處,加大組織、協調和指導力度。各級供銷社把加快推進電子商務發展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深化供銷社綜合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成立機構,細化措施,在人、財、物等方面優先安排和重點支持。省社將把各地電子商務工作開展情況列入年度綜合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
(二)積極爭取政策支持。加強與發改、財政、商務、科技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利用好國家政策,整合有關項目資金,支持系統電子商務發展。主動向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匯報溝通,積極參與地方電子商務平臺和園區、農村電子商務示范區建設等工作,營造一個政府主導、供銷社牽頭、各方參與的電子商務發展生態環境。
(三)加強電子商務培訓。圍繞農村創業計劃加大培訓工作力度,省社組織各市縣供銷社主任、分管副職和業務科(股)長進行電商業務培訓,各市縣供銷社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行業協會、農產品批發市場負責人及大中專畢業生、復員退伍軍人進行電子商務實用技術培訓,各縣級供銷社會同裕農公司、建行組織村級綜合服務社業主開展經營服務規范、操作技術和電子商務的培訓。加強向電子商務發達地區與示范企業的學習、交流、借鑒,加強電子商務專業技術與經營管理人才的引進和培養,吸納電子商務高端人才和技術骨干。
(四)及時總結推廣經驗。省社將在全省選擇確定5—10個地方開展農村電子商務示范縣、電子商務“裕農村”、農產品電商產業園區等不同層次的試點,各市、縣供銷社也要相應開展電子商務“裕農村”、農產品電商產業園區建設的試點,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供銷社電商模式。對于在推進電子商務工作中涌現出來的典型經驗和做法,特別是符合農村實際、具有供銷社特色的發展模式,將適時通過召開現場會、交流會等形式予以宣傳和推廣,發揮示范帶動作用。
湖北省供銷合作總社
2015年4月22日